关于发布《集中消毒餐具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委员会所有部门,县疾控中心,卫生执法大队和乡镇卫生服务中心:
“集中消毒餐具的特别整改行动计划”现已发布给您。请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泗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集中消毒餐具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为全面落实洪世安办(2018)17号关于印发《 2018年泗洪县城市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具》,本计划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的,例如《集中式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县。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县级集中消毒餐具生产企业集中管理活动,严格督促生产者执行生产规范,确保产品各项感官,理化指标达到标准,并进行专项监督抽检抽查县县集中式餐具消毒单位,监督和指导餐具集中式消毒单位严格执行《餐具和饮料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条例》,规范场所消毒餐具,程序和设施,确保经消毒的餐具符合卫生标准。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集中消毒进入餐饮单位,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行为,使该县的餐具集中消毒逐步走上规范化消毒餐具,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防止了食品污染。传染病食品的传播确保人们饮食消费的安全。
二、建立领导小组以加强管理
为确保餐饮用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由以下成员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徐才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县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科科长何庆龙
县卫生与会计执法大队长傅小勇
县卫生与会计执法小组副队长杨小青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明的采访
成员:县卫生和会计执法大队第四监督小组组长吴海阳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处处长季立民
刘英,由县卫生和会计执法大队监督的四组监事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科主任朱勇
每个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执法人员
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控制科设有办公室。何庆龙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杨小青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一泗洪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督整顿。根据县市场监督局提供的信息,确定检查清单,并对餐具和饮用用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进行监督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重点检查场所,布局,消毒过程,生产用水,设备,使用的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和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并填写“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和饮具”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附件1),“餐具和饮料具集中消毒单位抽样检查记录表”(附件2)。“消毒设备和包装材料检查状态登记表”)(附件3) 。生产现场如果条件符合Hygie的要求《全国集中供餐餐具和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监督工作规程》,应抽样包装消毒餐具和饮具10批,县卫生会计执法小组负责现场取样,检查,确认,通知和摘要县疾控中心负责测试收集的样品并发布测试报告。餐具,酒具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对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自检,或者送给有资质的检查机构检查。县卫生计生委疾病控制处负责数据收集和抽查结果宣传。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单位应当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监督标准》。其他规定,并应严格按照回收利用的要求,合理安排排渣,清洗,清洁,消毒,包装和贮存的流程;所使用的消毒设备,消毒剂,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必须对餐具进行消毒;检验合格后才能分批交付;未经消毒,检验或消毒效果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不提供餐饮服务。单位或公共场所,以及针对不合格人员的召回制度应该建立管道。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和部署阶段。全面部署并制定《集中式消毒和餐饮设备特别整治行动计划》(2018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二)组织和实施阶段。(2018年7月25日至9月25日)对县的餐具和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彻底调查,以找出底线。根据《安全法》和《餐具和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要求,对有许可证的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餐具进行集中检查,对餐具进行随机检查,并要求其进行自检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和不合格的抽样检查进行检查。餐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及时的调查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调查结果。
(三)巩固和改进阶段。(2018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行大队将向县报告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检查情况以及对违法活动的调查和处罚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控制部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检测结果报告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控制部门,委员会疾病控制部门将报告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五、职位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履行职责。县卫生和会计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应注重工作目标和内容,分解具体任务和工作每个级别都有目标。责任在于个人,以确保有效实施餐饮用具集中式消毒服务单元的专项检查。
县卫生会计执法大队负责对市区餐具和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核算中心负责集中消毒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自区域内餐具和饮具的服务单位。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餐具和饮具进行卫生检查。
(二)建立加强协作的机制。县卫生和会计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沟通,建立集中消毒的监督工作联系机制餐饮服务机构: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监督信息的通知制度和具体形式以及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检测信息,逐步实现信息交流与交流。共享,确保工作之间的顺畅连接,消除法规差距,并及时调查和惩治违法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餐饮设备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跟进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报道,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整改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附件:1.餐具和饮料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检查清单。doc
2.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抽样检验记录表.doc
3.消毒设备和包装材料检验登记表.doc